广东出台低空金融“十二条” 支持低空经济集群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来源:东南亚低空经济展览网 阅读: 分享:

     《关于金融支持广东低空经济集群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低空金融“十二条”)25日对外发布,以制度机制赋能创建综合性、特色化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低空产业规模化发展。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当日在广州召开。会上,广东金融监管局牵头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上述通知。

  近年来,广东依托雄厚的制造业基础,率先构建起完整的低空经济产业链,相关企业数量达1.5万家,占全国三成以上,产值率先突破千亿元(人民币,下同)大关。目前,广东低空经济核心企业投融资规模近500亿元,占全国约六成。

  随着低空经济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十五五”期间,广东低空产业将积聚力量实现从“起飞”到“腾飞”,这对金融资源的精准滴灌和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低空金融“十二条”将探索差异化监管激励,对低空经济领域的有益金融探索,注重中长期评价,对阶段性风险给予适当监管容忍;拓展科技支行“监管沙盒”,鼓励金融机构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建立特色化服务机制,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

  聚焦局部金融供给不足的痛点,低空金融“十二条”围绕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风险保障和金融租赁,引导金融机构以全牌照构建全维度供给矩阵,服务低空企业全生命周期,贯穿低空全产业链条。

  低空金融“十二条”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做大广东低空产业基金规模,对政府给予奖补的优质低空企业适当给予资源倾斜。

  此外,产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将合力探索政务信息共享在低空经济领域率先落地,建立广东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名单和重点企业“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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